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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年多周折,一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转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转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案子,终于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3月8日红河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而此时,65岁的上诉人张树华已感染艾滋病病毒3年多。此案奇就奇在张树华怀疑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是由于血检仪器污染所致。
骨折手术后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张树华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平田村的农民。2003年12月1日,他左腿骨折,被送往屏边县人民医院。手术前,医院为张树华所做的各项医学检查显示正常,也未发现任何血液传染病。手术中,医院为张树华输血1600毫升。手术10多天后,张树华出现发热、肌肉酸痛、恶心等症状,几天以后症状消失。
一个月后张树华出院。但出院后左腿骨折一直没有愈合,张树华认为是医疗事故,经县卫生局调解,医院安排张树华重新入院,进行第二次手术。
然而就在这次术前检查中,经云南省疾病控制中心检验,医院发现张树华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第二次手术因此取消。
“我老伴从没嫖过娼也没吸过毒,怎么会感染上艾滋病病毒?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输血。”张树华的妻子广如珍说。
2004年7月31日,张树华和广如珍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屏边县人民医院赔偿110万元。
2005年1月25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树华与县人民医院达成协议:“县医院一次性补偿张树华22.5万元,双方医疗纠纷就此了结。张树华左骨骨折未愈合问题由县医院负责,张树华艾滋病病毒感染问题与县医院无关。”
尽管这份《民事调解书》上写着“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但广如珍说:“是他们强迫我们这样做的,而且不准讨价还价。”
一封陌生人的来信称:感染可能与血液检测仪器有关
不料一个月后,广如珍收到了一封来自北京的陌生人的特快专递。信中说:他从报纸上获悉了张树华的遭遇,据他了解,张树华的感染可能与血液检测仪器有关。他愿意提供证据证明血站所使用的血液检测设备存在缺陷。
广如珍立即通过信中留下的电话号码与这个陌生人通了电话。“为老伴讨回公道”的想法再次在广如珍心中燃起。她找到云南锡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明。周文明从这个陌生人处得到的材料显示,目前,红河州中心血站使用的血液检测设备和国内一些城市中心血站所使用的检测仪器都是瑞士帝肯公司的产品。该产品因存在设计缺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曾于2003年6月4日向该公司发出器械二类召回令,2004年5月3日发出一类强制召回令, 2004年10月8日还发出过警告信。召回令和警告信中列举了帝肯公司产品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公司立即启动质量体系中的持久矫正和预防行动。
“在国际互联网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我们查到与此有关的一些文件。2003年6月4日美国FDA命令瑞士帝肯公司召回的产品型号,与在我国注册的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完全一致。”周文明说。
周文明向瑞士帝肯公司发出了律师函,希望该公司能协商处理相关事宜。不久后,周文明收到一份帝肯公司的声明。声明说:“在美国的召回行动是帝肯公司主动要求的,并且仅涉及帝肯临床工作站(TCW)所用的软件,这与在中国使用的RSP仪器是不同的。”
周文明调查获悉,云南各地的中心血站使用的都是瑞士帝肯公司的血液样品处理机,共计15台,大部分是1998年11月云南省卫生厅购买配发的。除云南外,陕西、辽宁、广西等地的血站也在使用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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