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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明在《中国输血杂志》、《临床输血与检验》等专业杂志上看到,有多篇论文写到瑞士帝肯RSP仪器存在故障,有拖带污染现象。
污染源到底是不是血检仪器
2005年8月,周文明致信中央领导,呼吁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信件随后转到了国家药监局,国家药监局责令云南省药监局调查此事。2005 年10月,云南省药监局进行了调查,但调查结果没有告知周文明。记者与当年参与调查的一名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她说调查报告已交给上级部门,但是没有相关领导的同意,不能接受采访。
早在2004年,张树华感染艾滋病一事就引起了云南省卫生厅的关注。卫生厅组织云南省疾病控制中心、云南省血液中心、云南省卫生监督所等相关部门人士,对屏边县人民医院和红河州中心血站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写道:“张树华感染HIV存在多种可能性,红河州中心血站所提供的血液检测合格,但不排除窗口期感染的可能。”
昆明血液中心主任杨通汉表示,该中心使用帝肯公司的设备,已处理过几百万个样本,没有发现过问题。他说:“因为‘窗口期’等问题尚未解决,血站和医院可能是无过错的。”
“不管艾滋病病毒感染是不是因为检测仪器的‘失误’造成的,既然仪器自身设计存在缺陷,并且已在其他地区被证实出了问题,就表明不符合血液检测的安全性要求,有关部门就应该向厂家提出交涉。”周文明说。
尽管已有资料证实瑞士帝肯公司产品存在故障,但由于经过两年多立案波折,同时也承受不了跨国官司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张树华和广如珍决定放弃对瑞士帝肯公司的起诉,而只将该产品的中国销售代理商深圳赛勒实验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和红河州中心血站告上法庭,认为两被告销售、使用有缺陷产品与张树华感染艾滋病病毒间有因果关系,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抚慰费等132万元。
谁该为无辜感染者承担责任
3年多来,感染艾滋病后的张树华为治病和打官司已经花了6万多元。“不知道官司打下来,我老伴还活着吗?我们应该找谁去说理?”广如珍说。
而杨通汉虽然否认此事属血站的过错,但他说:“不能因为无过错就冷漠。不能出一次问题解决一次,应该有一个统筹的解决方案。”他曾在2004年提出救助无辜感染者的设想,并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无过错输血感染赔偿办法》,至今已几易其稿。
司法界人士也认为,应该正确处理血液传播的“窗口期”无过错归责的原则问题,使因检测技术的局限性受害的输血染病者有一个保障。“可考虑建立由政府投入的无过错赔偿基金制度,以解决血液安全政策和用血事故间的矛盾。”中国政法大学刘革新教授说,目前,我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索赔的诉讼已有一些案例,败诉的医院或血站对感染者的赔偿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而真正执行到患者手里的则很少。但据统计,一个艾滋病患者每年的治疗费用大概在10万 ~15万元,如果患者仅获赔几万元,一年的治疗费用都不够。
刘革新说,对此,国外的一些方法值得借鉴:欧洲在1985年制定的血液及其相关产品的无过错责任制度在欧共体成员国得到确立;法国政府在社会保障系统中设立专项基金,先向所有受害者全额赔偿,再向有关责任者追索。瑞典、德国、丹麦、英国也分别实行了保险、无过错赔偿基金方案和无过错政府补偿制度。
刘革新还建议,将商业保险引入输血领域,让受血者、医院和供血单位按照比例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如果受血者因输血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或其他疾病,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保险公司为实现自己的利益也会充分发挥对医疗单位的监督职能,以此来降低医疗单位的出错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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